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检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中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
2.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督促学校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3.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监督;加强对“慵懒散”专项治理情况、遵守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情况的监督。
4.抓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会同党委(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等部门具体落实教育内容。
5.加强对“五不直接分管”和集体决策末位发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谈话提醒监督,定期对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
6.受理党员干部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处理;对重大和复杂的案件,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
7.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工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行政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8.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教职工因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
9.负责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对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校办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10.根据工作需要,牵头协调外审机构对基建项目、修缮维护工程项目、学校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1.督促学校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及时提示和防范风险;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12.做好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