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于今年11月底前对我省各高等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顺利通过此次验收,学院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调整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制定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学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本次清查要求各单位首先在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自行清查、盘点核实。各单位参加清查的工作人员要对各项资产进行逐一盘点核对,以物对帐,以帐查物,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并登记资产的完好程度,做到见物就点,是帐就清,不重不漏。对有帐无物,有物无帐的资产分别登记。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办公用资产和教学用资产分开汇总,分别上报。在各单位清查的基础上,由国资办组织专人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核实清查情况。对清查不彻底的单位责成全面复查,以保持清查工作的严肃性。对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采取的措施,改进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前清后乱,根据规范的基本要求建帐、建制,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是对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一次大栓阅,工作细,任务重,希望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此次清查工作做好,做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验收。清查结束后,将对清查工作全面总结,进行表彰或批评。(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