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荣誉是对我院近年来工作的充分肯定,标志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多年来,学院秉承“理论与实践并重、技术与人文融通”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学生的明天负责,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以“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近两年,一百余家高校来学院参观交流。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高职示范院校、山东省德育先进高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优秀单位、山东省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
学院将以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继续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做弘扬高职办学理念的示范、提升学生人文素质和职业素质的示范和校企文化融合的示范,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院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