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明媚的五月是我院进行法制教育的优良传统月。为了更好地进行普法宣传,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增强全院师生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氛围,2003年5月22日,市公安局法制科的李军科长应邀来我院作法制教育报告会。
李科长的报告从大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学习生活中大学生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和 “非典”中法危机意识的观念三个方面对法律作了具体的阐述。李科长运用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大量的事例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发人深思的法律课,同学们都受益匪浅。我们都知道社会是由个人组成,我们的言论、行动有可能影响整个社会,而法律则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良好的法制教育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信念及人生。战国百家争鸣时,法家代表韩非子就提出了法的观念:“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家有常法,虽危不亡;若舍法从私意,则臣下饰其智能;饰其智能,则法禁不立矣。”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大学生更应接受法律的熏陶,今日是“天之骄子”,明天就是国家的栋梁。无论是危机时期还是战争年代,大学生都应站在时代的前沿,摒除不良习惯,如打架、斗殴、盗窃等等。在“非典”疫情蔓延时期,“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每一个人都应增强法制观念,积极配合国家所采取的强有力措施与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非典”。最后李科长还提出大学生应学好法律知识,无论将来是专升本还是出国留学,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中国人及中国的法律。
最后牟宗国科长和杨冰副院长分别做了总结性发言,学院聘请李科长为我院法律辅导员,杨院长亲自为他颁发了证书。
法制教育报告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考,我们应不断充实自己,与法同行,争做学法、知法、用法的模范,争做时代的弄潮儿。(记者 李婷婷 )